砂石出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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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石出库规定混凝土原材料管理制度发布于浏览人次为加强混凝土生产过程中的原材料管理,确保原材料供应能够满足混凝土生产需求及保证原材料质量,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制订本管理制度,请各部门认真执行本规定的要求。公司生产混凝土用原材料全部由商务部进行采购及管理,各部门应在商务部的统一管理下履行各自的原材料管理职责。商务部根据混凝土生产计划制订使用计划,并负责水泥、粉煤灰及砂石材料的进货供应及出库耗用控制。生产部在开具开盘通知单时一定要依据合同注明各原材料的品种及规格。生产部应建立水泥、粉煤灰等原材料的进货、出库记录,掌握各个筒仓的库存量。控制室操作员应配合作好水泥、粉煤灰材料的出库跟踪记录及损耗记录,为计算原材料耗用提供依据。质控部负责原材料的进货检验并负责外加剂的进货供应及出库耗用控制,负责校核原材料的品种、规格与合同规定的一致性。质控部应建立砼用外加剂的进货、出库记录,掌握各种外加剂的库存量及需求量。行政部负责建立原材。

砂石出库规定为加强采砂制砂洗砂管理,合理开发利用砂石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根据《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采砂制砂专项整治,切实加强采砂制砂管理的通知》浙政办函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特通告如下:一、在近期将开展砂石资源集中整治行动,凡违法新增和重新安装生产的洗轧砂场、未完成拆除和清场的洗轧砂场及机械采砂船只,限期至止拆除完毕,逾期未拆除的,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二、自起,凡未取得合法经营权的洗轧砂场,一律停止生产加工,期间发现擅自生产加工并查实的,一律取消定点资格。三、自起,凡在未取得合法审批手续的地方采挖砂石资源的作业机械一律予以扣押,凡没有随车领取砂石出入库准运证的运砂车辆一律予以扣押,扣押的工具和车辆在案件未结之前一律不予放行,非法采制运输的砂石一律予以没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已落实经营权的洗轧砂场。

砂石出库规定连日来,我市公安、国土、交通、水利等部门形成合力,不定时不定点对各道路过往运砂车辆是否凭“证”上路进行集中检查,已有辆非法运砂车辆被扣押。据悉,起,运砂车辆没有随车携带砂石资源出入库准运证及超过有效期限的,一律视作无证运输予以扣押,依法予以严肃处理。根据嵊市委办发﹝﹞号《关于切实加强砂石资源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要求,获得采砂经营权和砂石资源开发经营权的业主,必须凭相关部门批件,办理砂石销售采购凭证和车辆准运凭证,所有车辆凭证运输砂石,且要与凭证内容相符。记者了解到,已取缔的洗轧砂场存量资源,经业主提出申请,报乡镇街道、管委会审核同意后,截至前由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负责先行上报市砂管办备案,办理好相关手续后再领取砂石资源出库准运证,逾期将不再受理。一些涉及市内出让土地压覆资源,涉河建设项目,疏浚、疏航、清淤,林间道路改造,公路建设、改造,农村实事工程,地质灾害塌方等涉及砂石资源开采及加工后可变为砂石资源。

砂石出库规定为加强采砂制砂洗砂管理,合理开发利用砂石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根据《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采砂制砂专项整治,切实加强采砂制砂管理的通知》浙政办函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特通告为加强采砂制砂洗砂管理,合理开发利用砂石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根据《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采砂制砂专项整治,切实加强采砂制砂管理的通知》浙政办函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特通告如下:一、在近期将开展砂石资源集中整治行动,凡违法新增和重新安装生产的洗轧砂场、未完成拆除和清场的洗轧砂场及机械采砂船只,限期至止拆除完毕,逾期未拆除的,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二、自起,凡未取得合法经营权的洗轧砂场,一律停止生产加工,期间发现擅自生产加工并查实的,一律取消。

砂石出库规定连日来,我市公安、国土、交通、水利等部门形成合力,不定时不定点对各道路过往运砂车辆是否凭证上路进行集中检查,已有辆非法运砂车辆被扣押。据悉,起,运砂车辆没有随车携带砂石资源出入库准运证及超过有效期限的,一律视作无证运输予以扣押,依法予以严肃处理。根据嵊市委办发﹝﹞号《关于切实加强砂石资源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要求,获得采砂经营权和砂石资源开发经营权的业主,必须凭相关部门批件,办理砂石销售采购凭证和车辆准运凭证,所有车辆凭证运输砂石,且要与凭证内容相符。记者了解到,已取缔的洗轧砂场存量资源,经业主提出申请,报乡镇街道、管委会审核同意后,截至前由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负责先行上报市砂管办备案,办理好相关手续后再领取砂石资源出库准运证,逾期将不再受理。一些涉及市内出让土地压覆资源,涉河建设项目,疏浚、疏航、清淤,林间道路改造,公路建设、改造,农村实事工程,地质灾害塌方等涉及砂石资源开采及加工后可变为砂石资源的行。

砂石出库规定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为积极推进砂石资源整治工作,合理开发和利用砂石资源,经领导小组研究,现存量砂石资源处理工作通知如下:.凡已取缔的洗轧砂场存量资源,经业主提出申请,报乡镇街道、管委会审核同意后,由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负责统一上报市砂管办,并领取砂石资源出库准运证。.各地审核上报之前,必须有国土部门相应资质的测量机构出具的存量资源数量证明,相关测量费用由业主自行负责。市砂管办根据数量证明核发砂石资源出库准运证,并做好登记。.严格控制砂石资源出库清场时间,原则上万方以内的出库运输时间期限为天,万方以内的期限为天,超出万方的按比例控制出库时间,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必须根据各个场地的实际数量,严格控制时间,并在领取的砂石资源出库准运证上注明有效期限,起始时间为到市砂管办领证的时间。.凡没有随车砂石资源出库准运证及超过有效期限的运砂车辆,一律视作无证运输予以扣押,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存量资源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