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采矿权抵押登记

西昌市采矿权抵押登记

西昌市采矿权抵押登记根据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规定,已缴清资源价款的采矿权可办理抵押登记,未缴清资源价款(分期缴纳)的只可办理采矿权抵押备案手续。通过对以往备案登记文书的审查,请问针对第二种情况的备案手续对抵押权人的保障程度如何?答:国土资源部《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第条规定:“矿业权设定抵押时,矿业权人应持抵押合同和矿业权许可证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备案手续。矿业权抵押解除后日内,矿业权人应书面告知原发证机关。”由此可见,“抵押登记”和“抵押备案”在采矿权抵押过程中属同一概念,不存在抵押效力的区别,对抵押权人的保护是一样的。另外,我国实行采矿权有偿使用制度。“占有采矿权是以支付采矿权价款和矿产资源补偿费为条件。”原则上,不缴纳采矿权使用费是不能取得采矿权,但是采矿权出让体现的是合同关系。如果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约定采矿权价款采用分期缴纳的方式,登记机关不能以未缴清资源价款而拒办抵押登记。针对极端情况,如发生恶性安全事故,所。

西昌市采矿权抵押登记、《矿产资源法》、《担保法》、《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国务院第号令《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号令《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国务院第号令《河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采矿权符合转让条件,在采矿权存续期间;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超出其抵押的采矿权的价值;将采矿权价值大于所担保的债权余额部分再次抵押的,不超出余额部分;抵押人所担保的债务的履行期限,不得超过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减去原采矿权人已经使用期限后的剩余期限;抵押国家出资形成的采矿权,其矿权价值的评估机构是由国务院地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认定的评估机构;国有矿山在抵押前,已征得矿山企业主管部门的许可;国有矿山在抵押时,已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抵押备案申请;由有关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出具的采矿权无争议的证明材料;由采矿登记机关出具的抵押申请人按规定缴纳采矿权使用费及采矿权价款的证明材料;由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机关有。

西昌市采矿权抵押登记二、审批依据《矿产资源法》、《担保法》、《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个工作日(分局审查)四、申报材料、主管部门意见五份、采矿权抵押备案登记表五份、采矿权抵押合同(验原件)五份、抵押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五份、抵押权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五份、采矿权价款处置有关文件五份、采矿权评估确认五份、采矿权评估报告五份、采矿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五份、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材料五、审批程序步申请人持所需资料到国土资源分局窗口申请;第二步承办人按要求对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的予以受理;对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书面告知办件人补正相关材料;第三步相关业务科室审查,报分局会审;对不予批准的,退回材料,并说明理由;对材料不全的,限期修改或补充有关资料,退回材料;第四步同意的,根据会审意见出具审查意见表,上报市国土资源局;第五步根据上级国土资源部。

西昌市采矿权抵押登记欢迎进入项目管理网,本网站正在不断修改和完善中,请您及时掌握国家政策法规和地方政策变化,由此为您造成的不便,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请您在浏览本网站前建议填写“用户登记”,并认真阅读本网站《免责条款》,当您进入浏览本网站时,本网站视为您已阅读并同意本网站“免责条款”。希望您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不断完善本网站。项目管理网:浏览量:一、登记管理机关予以备案的采矿权抵押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矿业权价款已按规定缴清采矿权权属无争议采矿权未被法定机关扣压、查封采矿权抵押期没有超过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采矿权未处于抵押备案状态或债权人间受偿关系达成协议。到原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符合规定的,登记管理机关向抵押双方出具备案证明。二、采矿权人申请抵押备案的,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以下资料:.抵押备案申请书抵押合同贷款合同采矿权有偿取得(处置)凭证采矿许可证(复印件)等相关要件。

西昌市采矿权抵押登记采矿权抵押登记抵押设定之后,如果债务人到期不履行承诺,抵押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抵押物的变卖价款较其他债权人优先受偿。从法律的角度讲抵押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对债权人以抵押一定财产作为清偿债务担保的法律行为。它多发生于购买房地产时银行借出的抵押贷款或在典当商折现非不动产的物品。越界采矿侵犯采矿权应承担赔偿责任越界采矿侵犯采矿权应承担赔偿责任四川资深矿业律师张笛律师认为,一事不二罚是行政处罚法的基本原则,指行政机关不能同一行政违法事实进行两次处罚。但是,行为人因同一.详细采矿权合同未经国家批准无效铁选厂诉铁矿、孙某采矿权转让纠纷案一、基本案情.详细私自将采矿权转让给他人承包经营违法私自将采矿权转让给他人承包经营违法矿山企业取得采矿权后,又将采矿权私自转让给他人承包开采经营,没有办理任何转让手续,这种情况是否违法?北京崇学律师事务所杨四龙律.详细拉来“丈夫”抵押贷款登记行为被判撤销看到银行贴。

西昌市采矿权抵押登记索引号:主题分类:其他发文机构:三亚市国土环境资源局体裁分类:公告采矿权抵押登记一、行政审批(服务)单位名称:三亚市国土环境资源局二、行政审批(服务)项目名称:采矿权抵押登记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号《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号《海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条四、办件类限时办理五、申请条件:(一)采矿权属无争议;(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六、申请材料:抵押权人提交的资料:(一)抵押申请书(份);(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三)抵押担保合同(份)。抵押人提交的资料:(一)抵押申请书(份);(二)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三)采矿许可证正副。

西昌市采矿权抵押登记先生女士身份证号你好!我是中国民生银行的员工,我行受理了一笔采矿权抵押贷款业务。采矿权相关信息如下:采矿权人:泸州鑫福煤业有限公司;矿山名称:广安鑫福煤业有限公司杨梅沟煤矿;开采矿种:煤。贵部于颁发了编号为:的《采矿许可证》。现有以下问题恳请贵部回复:该采矿权能否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部门是否为贵部?、如可以办理,需要提供什么资料?盼复。回复:你好!我部颁发证号为的采矿许可证,采矿权人为泸县鑫福煤业有限公司,矿山名称为泸县鑫福煤业有限公司杨梅沟煤矿。采矿权抵押备案应符合《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采矿权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号)中关于采矿权抵押备案的相关规定。(矿产开发管理司)。

西昌市采矿权抵押登记采矿权证抵押登记手续咋办理_金融投资_经管营销_专业资料暂无|人阅读|次下载|采矿权证抵押登记手续咋办理_金融投资_经管营销_专业资料。采矿权可以设立抵押根据《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用采矿权证进行抵押必须持采矿证到发证单位做抵押登记手续。依照《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办理时应提交以下材料:抵押备案申请书;采矿权可以设立抵押根据《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用采矿权证进行抵押必须持采矿证到发证单位做抵押登记手续。依照《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办理时应提交以下材料:抵押备案申请书;采矿许可证正、副本;采矿权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投资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合伙人身份证(委托办理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采矿权抵押合同、贷款合同(原件);矿山企业所在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采矿权属无争议、无违法开采行为证明材料;有效采矿权价值评估报告;采矿权有偿取得(处置)凭证。办理程序。

西昌市采矿权抵押登记二、主要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采矿权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号)。三、申请条件、采矿权价款已按规定缴清或处置;采矿权权属无争议;采矿权未被法定机关扣押、查封;采矿权未处于抵押备案状态或债权人间受偿关系达成协议;采矿权抵押期未超过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四、应提交的资料、抵押双方备案申请书;贷款合同、抵押(质押)合同;采矿权有偿取得(处置)凭证复印件;采矿权人出具的采矿权权属无争议的承诺,县(市、区市(州)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采矿权权属无争议的证明及是否在本级部门办理抵押登记的情况说明;采矿权人出具的采矿权未被法定机关扣押或查封、未处于抵押状态或抵押备案状态的承诺或债权人间受偿关系达成的协议;采矿许可证、抵押双方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要件;如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出具抵押双方法人授权委托书,抵押双方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五、办理程序、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厅。

西昌市采矿权抵押登记(一)法定时限:个工作日;(二)承诺时限:个工作日(注:时限自受理之日起计算;咨询、论证、评审,实地勘验时间不计算在内)。(一)抵押备案申请报告(抵押双方盖章)(原件份);(二)抵押合同(原件份);(三)主债仅债务合同(原件,份);(四)抵押双方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份)及身份证复印件(签名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份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名)(复印件各份);(五)勘查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各份);(六)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资料(复印件各份);(七)电子文档一份(内含申报纸质材料的全部内容,盖有印章的页面必须连同印章一并扫描,以单个文件名保存文档,每个文档小于)。办理程序抵押人向省政务中心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审批办窗口提交申请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审批办窗口受理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同意登记决定;符合条件的,下达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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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市采矿权抵押登记、抵押申请书;采矿许可证(原证及复印件);采矿权抵押合同书;缴纳采矿权使用费,价款及资源补偿费收据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征收机关印鉴);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采矿权无争议的证明材料;采矿权评估报告和评估结果确认书(详见注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它有关材料。注:非必备材料。即为债权人要求抵押人提供抵押物价值的,抵押人应委托评估机构评估抵押物,出具采矿权评估报告;抵押评估结果由省国土资源厅确认。采矿权人持县级登记管理机关出具的书面审查意见和相关法规规定的资料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备案申请;地矿处审查后符合要求的,报局领导审批,经批准同意后,出具备案证明。不符合要求的应说明理由,并及时通知申请人。采矿权抵押解除后日内,采矿权人应书面告知原发证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