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沙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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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沙协议五、责任与义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协议后双方应共同维护协议条款,如违约方必须向对方赔偿损失并负相应法律责任。六、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定后生效。方利用甲方承包的山岭进行山砂采挖,同时与乙方协商并获得同意,三方在自由、平等的条件下,丙方向甲方、乙方协商开采山砂问题,达成以下协议:一、概况:山岭所有人为:(简称乙方)现该山岭乙方已承包给:(简称甲方)使用,目前甲、乙双方还在合同期内。因工程施工用料需要,采料方:(简称丙方)与甲方及乙方协商采挖该山岭山砂,开采性质为临时开采、使用。经三方协商,甲方、乙方同意丙方的开采行为,该带伤三方约定了要应的公平条款。二、甲方征得乙方计可同意将所承包山岭给乙方开采山砂(为短期临时开采),开采点地名采点地界为(东西南北地界):为止。三、开采时间定:(丙、甲方、丙方协议条件:现开采点山岭使用权为甲方所有,土地使用性质为人工造林林地,已种植桉树,。

采沙协议新华网武汉电(记者郭嘉轩)在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主持下,湖北、江西两省日前“长江边界重点河段”河道采砂权达成协议。这标志着两省持续年的采砂纷争终于划下句号。这一协议对长江河道采砂依法管理、科学有序开采及保障长江防洪和通航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据长江委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局局长吴志广介绍,“长江鄂赣边界重点河段”是指湖北省武穴市与江西省瑞昌市交界的公里长江干流江段。自上个世纪年代以来,受高额利润驱使,湖北省武穴市与江西省瑞昌市为争抢好的采砂点,多次发生纠纷甚至大规模械斗。如何有效解决该河段采砂纠纷,成为两省规范长江采砂管理的历史性难题。近两年来,长江委依据《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和湖北省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多次组织两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协调,最终使鄂、赣两省握手言和,共同友好地利用该江段砂石资源。按《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规定,“鄂赣边界重点河段”共设置四个。

采沙协议记者羊华通讯员粤水婷钟水菊记者昨日获悉,中山市近日与珠海斗门区水行政执法部门签订协议,联合打击非法采沙。这是该市继与新会和顺德有关部门签署联合执法协议以来,签署的又一联合打击非法采沙协议。中山市内主要有条水道,总长度.公里。近年来河道非法采沙行为猖獗,并日益威胁水利工程防洪安全。根据协议规定,从至,中山珠海双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将磨刀门水道海心沙尾至磨刀门口河段划为联合执法区其中海心沙尾至西河水闸河段划为禁采区,双方的监察人员均可在上述河道范围内执行水政监察任务,并且将不定期地实施打击违法采沙的联合执法行动。据了解,月下旬,中山市与珠海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又在在西江流域以及磨刀门、横门等重要水道,进行集中打击非法采沙行动,共查处违章采沙船艘。

采沙协议大江网讯[江西日报]记者何宝庆报道:记者从省水利厅获悉,在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主持下,赣鄂两省省政府近日长江两省边界重点河段的河道采砂权签署了协议。此举对促进长江河道采砂的依法管理、科学有序开采及保障长江防洪和通航安全具有重要意义。长江赣鄂边界重点河段是指我省瑞昌市与湖北省武穴市交界的长江干流约公里江段。此次协议的签署是水利部长江委依据《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和湖北省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与我省和湖北省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充分进行协商的结果。按照协议规定,我省和湖北省今后在该边界河段采砂规划确定的可采量中分配比例为:.、.。即我省在该河段的年采砂量为万艘采砂船;湖北在该河段的年采砂量为万艘采砂船。同时,两省按《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规定的程序,分别受理其所占比例范围内采砂量和采砂船的采砂许可申请,各自征收与其采砂规模相应的各类税费,以及获得。

采沙协议今视网讯湖北、江西两省握手言和,共同友好开采边界河段的江砂资源。近日,经过长江水利委员会两年多的协调,长江赣鄂边界重点河段持续了余年的河道采砂纠纷终于得到和解。据了解,长江赣鄂边界重点河段是指湖北武穴市与我省瑞昌市交界的长江干流约公里江段。自上个世纪年代末以来,受高额利润驱使,为争抢好的采砂点,湖北省武穴市与江西省瑞昌市因采砂多次发生纠纷甚至械斗。如何有效解决该河段采砂纠纷,一直是两岸间采砂管理的历史性难题。根据刚达成的协议规定,赣鄂边界重点河段共设置四个可采区,年采砂量为万吨。今后,我省和湖北省在该边界河段采砂规划确定的可采量中的分配比例为。即湖北在该河段的年采砂量为万艘采砂船,而江西省在该河段的年采砂量为万艘采砂船。若规划修订,可采区所在省将占可采量的.另一省占。同时,两省按《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规定的程序,分别受理其所占比例范围内采砂量和采砂船的采砂许可申请,各自征收与其采砂规模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