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证申请所需材料

采矿证申请所需材料

采矿证申请所需材料采矿登记申报及申请资料要求划定矿区范围申请应提交资料(一)划定矿区范围申请登记书。(二)申请划定矿区范围报告。主要内容:办矿理由及简要论证、地质工作概况、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初步方案(包括拟开采矿区范围、起止深度、矿种、位置、资源储量、设计规模、服务年限、开采方式、资金来源及投资安排等)。(三)采矿权申请人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未设立企业法人的,应提交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通知书。(四)地、州、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对申请划定矿区范围的协助调查意见。(五)申请开采煤炭资源的,须符合自治区的煤炭工业发展规划、矿区总体规划及矿业权设置方案;申请开采湖(石)盐矿的,应提交自治区盐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项目批准文件。(六)探矿权人申请转采矿的,应出具探矿权人申办矿山所在矿区的勘查许可证复印件。(七)采矿权申请人的企业基本情况说明材料。(八)矿山地理位置图。(九)经实测的矿区范。

采矿证申请所需材料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矿山企业进行生产勘探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号规定,生产勘探是指在其矿区范围内为扩大储量资源量、将资源量升级为储量或基础储量进行的勘探工作。采矿权生产勘探申请报告,内容包括矿山企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生产勘探的目的、依据、理由和资金来源,拟设生产勘探范围直角坐标、面积和勘探深度等原件份:采矿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各份;经年审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份;生产勘探委托书原件份:受委托勘查单位的地质勘查资格证书复印件份;委托人与受委托人签定的生产勘探合同原件份,内容包括委托人、受委托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名称,注册,申请生产勘探的基本情况采矿许可证编号、发证机关、有效期限、权属关系,矿区和拟设生产勘探区拐点坐标北京直角坐标系、面积、开采起上标高、勘探深度和矿山开采情况,委托方式,付款方式,争议解决方式,安全生产责任,违约责任等;如受委托勘查单位不具备勘查工程施工资质,而设计中确有钻探、坑道等工程。

采矿证申请所需材料、划定矿区范围的申请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办矿理由及简要论证、②地质工作概况、③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初步方案拟申请开采矿产资源范围、矿种、位置拟申请开采矿产资源储量、质量及其可靠程度拟建矿山生产规模、服务年限、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方案当申请范围为整体矿床中的一部分时,应说明与整体矿床的关系以及与矿区总体开发的衔接并附申请开采的矿区范围图以地质地形图或地质图为底图,以国家直角坐标标定。④矿山建设资金安排及资金来源、⑤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划定矿区范围申请书、与矿山建设相适应的地质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工商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核准文件或营业执照、采矿权申请范围核查表、探矿权人申请划定矿区范围的,应出具经年检合格的勘查许可证。县(市)国土资源局对拟申请矿区范围内矿权设置情况的审核意见(矿区范围外围米以内,无铁路干线的证明材料)。采矿权成交确认书。※以协议方式出让采矿权的,还应提交有关协议方式出让采矿权的。

采矿证申请所需材料、有资质的测量单位和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的《采矿权申请范围核查表》和矿区范围图(复印件份矿山储量年报及其评审意见书、备案证明和《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原件份,复印件份安监部门矿山开采设计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中的安全技术设施设计的审查意见和批复文件;若原审查通过并批复的矿山设计仍可适用于延续采矿的,应当出具安监部门的证明文件;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份适用于延续采矿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环保部门出具的适用于延续采矿的审查意见、批复文件和有效期内的排污许可证(原件份,复印件份适用于延续采矿的矿山开采设计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其评审意见书(原件份,复印件份《矿山土地复垦方案》及审查意见书和批复文件(原件份,复印件份)保证金发票复印件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