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为全面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云南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本单位依法承担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依法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排查和治理安全生产隐患;统一协调管理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责任。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和应急队伍,按规定配备符合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制定规章制度和建立档案责任。建立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编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为从业人员建立违规操作、安全事故、职业病和不良嗜好等个人档案。安全投入责任。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确保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达到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按照规定存储安全生产。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是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为了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安全,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立足防范,落实责任,深化整治强化监管,推进安全技术进步与创新、真正做到安全工作以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制度。一、认真贯彻执行三级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二、每月由安环科长带头,开采队管理人员为主对全矿各车间生产环节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三、对查出的隐患,以通知形式下发车间责令整改,对不能如期整改的项目,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四、开采队必须每旬对本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一次,查出的隐患采用三定办法安排整改,并书面上报安全领导组。五、全体员工在工作中要经常检查和排除不安全因素,坚持现场交接班制度,有关安全生产的注意事项要详尽,准确交接清楚,并认真填写记录。六、各班组在开始工作前,必须对工作现场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上报,确保安全。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一、安全生产基本原则二、矿长的安全责任三、生产矿长的安全责任四、专职安全员的安全责任五、安全员责任六、生产班组长安全责任七、生产工人安全责任八、矿山爆破工安全责任九、库房看守人员职责十、保管员职责一、安全生产基本原则严格贯彻落实“安全,预防为主、结合治理”的方针,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各级负责制。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人,坚决贯彻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管理人员和车间、工区、队、班组必须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每个员工必须在自己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实现安全生产。二、矿长的安全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执行标准、规范,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形成完整有效的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经常对行政管理人员和班组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方针、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