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型采石场管理制度

中小型采石场管理制度

中小型采石场管理制度第二十九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小型露天采石场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或者实施行政处罚。第三十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区域内小型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生产档案,记录监督检查结果、生产安全事故和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第三十一条对于未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开采设计或者开采方案,以及周边米范围内存在生产生活设施的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得对其进行审查和验收。第三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小型露天采石场实施中深孔爆破条件的监督检查。严格限制小型露天采石场采用浅孔爆破开采方式。第三十三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督促小型露天采石场加强对承包作业的采掘施工单位的管理,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第三十四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小型露天采石场应急预案的管理,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做好事故应急救援的协调工作。第。

中小型采石场管理制度发布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文字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号新修订的《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已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起施行。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公布的《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号)同时废止。局长骆琳二年五月四日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章总则条为预防和减少小型露天采石场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年生产规模不超过万吨的山坡型露天采石作业单位(以下统称小型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生产及对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开采型材和金属矿产资源的小型露天矿山的安全生产及对其监督管理,不适用本规定。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

中小型采石场管理制度发文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号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实施点击数:更新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号新修订的《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已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起施行。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公布的《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号)同时废止。局长骆琳二年五月四日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章总则条为预防和减少小型露天采石场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年生产规模不超过万吨的山坡型露天采石作业单位(以下统称小型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生产及对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开采型材和金属矿产资源的小型露天矿山的安全生产及对其监督管理,不适用本规定。第三。

中小型采石场管理制度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号)和《西宁市中小型采石场安全标准化工作方案》(宁安全监管号)文件精神,结合至年安全标准化工作实际,为进一步推进西宁市小型采石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确保年年底前所有小型采石场全部完成安全生产标准达标工作,现通知如下:一、基本情况全市现有小型采石场家,其中大通县家,湟中县家,湟源县家。按照《西宁市中小型采石场安全标准化工作方案》,年大通县应完成家、湟中县应完成家、湟源县应完成家;年大通县应完成家、湟中县应完成家、湟源县应完成家。截止目前,湟源县完成了家,大通县完成家,湟中县完成家,均未完成年度计划。二、年工作任务安排按照年所有小型采石场全部达标的目标要求,今年年底全市所有小型露天采石场要全部达标。根据《西宁市中小型采石场安全标准化工作方案》,经市小型采石场安全生产标准化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年大通县要完成家、湟中县要完成家、湟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