砖厂用工协议

砖厂用工协议

砖厂用工协议昆山报讯(记者茅玉东)经过近阶段的逐一排查,市劳动监察部门发现,全市座砖瓦厂劳动用工情况良好,没有非法用工现象,工人们的各项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为维护劳动者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出现非法用工现象,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等部门抽调专门人员,对全市座砖瓦厂的用工来源、劳动合同签订、工作时间、工资支付等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表明,我市所有砖瓦厂中,除了已经停产和即将停产的家外,正在生产的砖瓦厂用工情况总体良好,部分砖瓦厂因转包而产生的劳务工合同签订问题,在主管部门的督促下,都迅速落实了整改措施。

砖厂用工协议针对部分地区“黑砖窑”非法用工事件比较突出,严重侵犯农民工和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现状。为加强各砖厂业主对劳动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和用工违法案例的了解,促使全县各砖厂守法经营,规范劳动用工行为,促进劳动关系和谐。近日,陆良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组织全县的砖厂业主进行了培训。培训采取政策法规宣传、非法用工案例解析、提出下步整改措施“三步曲”进行。一是上好政策法规宣传课,由县人社局劳动关系与调解仲裁科、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科分别劳动关系的适用范围和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关系、参加工伤保险的重要性等劳动法律法规知识作了详细的讲解。同时,加大对《劳动合同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各砖厂业主的法律意识,促使其遵守劳动合同法律,守法经营。二是以案说法绷紧非法用工这根弦。由陆良县公安局法制科对本县发生的几个非法用工案例作了具体深刻的解析。三是维权双方下步工作提出整改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县人社局要求全县各砖。

砖厂用工协议乐都县利华砖瓦厂与王福成用工协议纠纷案当事人:王希水、王福成法官:文号:东经终字第号青海省海东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东经终字第号上诉人原审被告:王福成,男,汉族,生于,甘肃省清水县郭川乡刘窑村村民,现住乐都县岗沟镇水磨湾村。委托代理人:李育伟,河湟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乐都县利华砖瓦厂,住所地:乐都县岗沟镇水磨湾村。投资人:王希水,该厂厂长。委托代理人:徐登来,青乐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王福成不服青海省乐都县人民法院乐经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原审判决;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上诉人王福成与被上诉人乐都县利华砖瓦厂以下简称利华厂签订《用工协议》一份,该协议约定:甲方利华厂年全年度生产红砖由乙方王福成组织人员、车辆完成,生产红砖定额为红砖半成品万块,红砖成品万块;乙方王福成生产合格红砖半成品每万块由甲方利华厂支付给乙方元,乙方生产合格红砖成品每万块由甲方支付乙方元。

砖厂用工协议乙方: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金峰镇莲花池村二组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年砖瓦厂劳务承包合同,具体内容如下:一、甲方提供门轮窑一座,型制砖机一套以及约万红砖场地,提供为生产服务的一切车辆用具和为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二、乙方需按国家劳动法的规定,代足劳力老弱病残、不满十八周岁除外。负责全厂从下土一直到红砖堆放场地一条龙生产线。车辆修理工、机电工、烧窑工、掺煤工、锅炉工均由甲方发放工资,其余一切为生产服务的劳务工工资均由乙方发放工资。三、工资标准以产量和工资挂钩,以硬任务全年万为基数,由甲方发放总工资给乙方每万合格红砖元含翻坏,奖励每增加百万红砖,甲方奖乙方。如少生产百万红砖,罚乙方。如乙方未能完成任务或中途不具备带工能力,造成甲方停产,后果一切自负。另外集坯每万甲方付乙方工资元。四、工资发放形式:压月发放,在每月的号发放工资,乙方必须出具每月的工资表。全年生产任务结束后,三天之内工资全部结清。多孔砖的工资及产量。

砖厂用工协议山西为砖厂制定用工“八条标准”:新京报据新华社电(记者王炤坤)山西省在整治非法用工、打击“黑砖窑”的专项行动中,举一反三,全面规范劳动用工秩序,省政府为全省生产砖瓦企业及所有企业制定了劳动用工“八条标准”。记者日从山西省政府了解到,这“八条标准”具体是:一、企业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营业执照;二、外来务工人员全部由公安机关进行登记,核发《暂住证》;三、对劳动者不得打骂体罚,强迫劳动,超时加班,限制人身自由;四、企业用工必须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用工备案登记,全部签订劳动合同;五、不得使用童工、未成年工及智障人员;六、严格执行《山西省流动业人员食宿条件基本标准》,改善劳动者的生产、生活条件;七、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八、工资支付要公开、透明,坚持按月足额发放给劳动者本人。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山西省还将大力改进和加强劳动、公安、工商、民政的有效监管,使这些部门的管理和服务尽快覆盖农村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