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子厂三项制度

石子厂三项制度

石子厂三项制度为加强湘渌江河道株洲县段砂石整治和管理,规范砂石场建设行为,保障河道防洪、水工程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株洲市人民政府《湘江株洲段采砂规划》要求和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总的原则依法取缔、合理布局、规范准入、属地负责。二、具体步骤(一)依法整治现有非法砂石场步,限期自行拆除。各砂石场业主必须按照《关于整治和规范管理湘渌江河道株洲县段采砂和砂石场建设的通告》株县国土资联告号的要求,在之前停止营业、自行拆除砂石场设备和临时房屋等。第二步,依法强制取缔。对在规定期限内不自行拆除的砂石场,由株洲县河道砂石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采取强拆、禁卸、场地查封、。

石子厂三项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根据企业生产情况,审核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事故应急救援处理预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主持召开企业安全管理专题会议,及时通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整改事故隐患和确保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安全条件。发生重大事故时,及时组织抢救,并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主管安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矿山安全生产的规定。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安全与生产工作做到“五同时”,即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必须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审定本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置必要的安。

石子厂三项制度岗位责任追究制度、工作人员不服从单位工作分配、无理取闹,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或经待岗处理后重新上岗时不服从单位统一安排的,给予解聘处理。工作人员私自放行砂石运销车辆、收钱不开票、多收钱少开票、涂改重复使用票据、擅自降低砂石资源税费征收标准,次给予责任人应征税费或违规所得倍的罚款,并待岗个月,第二次给予解聘处理。工作人员拒不按规定时间如实结缴税费款;私自截留、挪用税费的,给予解聘处理。当班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不按规定填写砂石税票内容;上班迟到、早退;在岗打牌、下棋、饮酒或串岗的,每发现一次,给予待岗个月处理,一年内出现三次的,给予解聘处理。工作人员丢失票据和税费款,按领取的票面金额全额赔偿,并按财经纪律给予相应处分,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管理人员对逃缴税费的砂石运销车辆失管又不及时报告办公室而造成税费流失的,给予待岗个月处理,一年内出现二次的,给予解聘处理。管理人员对工作中发现的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