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灰窑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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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灰窑承包合同天立环保: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天立环保工程新疆有限公司与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黑山座套筒石灰窑系统工程总承包商务合同书》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凤凰网财经天立环保工程新疆有限公司与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黑山座套筒石灰窑系统工程总承包商务合同书》座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致:天立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天立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立环保”或“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受其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号-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以下简称“《备忘录第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规定,对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天立环保工程新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天立环保”)与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圣雄能)于签署的编号为的《。

石灰窑承包合同石灰窑承包经营合同书甲方(发包人):乙方(承包人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乙方承包甲方石灰窑一事,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承包合同。一、承包标的甲方将新建吨天石灰窑壹座承包给乙方经营,乙方向甲方交纳承包费。二、承包费乙方按销售数量向甲方交纳承包费。石灰窑生产经营所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已经全面知晓石灰生产经营中所需缴纳的各项税费。不限于矿产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费、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环境治理费等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征收的税费。向矿业有限公司定向销售的石灰产品,必须符合该公司的技术要求,每销售壹吨石灰产品向甲方缴纳元承包费。不符合矿业有限公司技术要求的石灰产品销往该公司以外的市场时,每销售壹吨石灰向甲方缴纳元承包费。销往其他市场的石灰产品,每销售壹吨石灰向甲方缴纳元承包费。三、承包期限承包期限贰年整,从起到止。视双方合作情况,经协商可以延长承包期限。四、承包费交纳方式承包费按销售数。

石灰窑承包合同天立环保: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黑山座套筒石灰窑系统工程总承包商务合同书》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本保荐机构”)作为天立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立环保”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号-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等有关规定,对天立环保全资子公司天立环保工程新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天立”或“乙方”)与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新疆圣雄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圣雄”或“甲方”)签署的《黑山座套筒石灰窑系统工程总承包商务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所涉及的合同双方的履约能力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一、合同的主要内容、。

石灰窑承包合同天立环保: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天立环保工程新疆有限公司与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黑山座套筒石灰窑系统工程总承包商务合同书》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天立环保工程新疆有限公司与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黑山座套筒石灰窑系统工程总承包商务合同书》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天立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立环保”或“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受其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号-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以下简称“《备忘录第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规定,对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天立环保工程新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天立环保”)与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圣雄”)于签署的编号为的《黑山座套筒石灰。